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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尊嚴善終立法座談會—紀念傅達仁

蕭子昂先生與會合影

一、時間:2019年11月6日 下午2時到5時

二、地點:台北大學民生校區 教學大樓101教室(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6號)

三、主持人:林義煊 秘書長、傅俊豪 理事長、林振裕 副教授

四、主講人:江盛 醫師、葉金川 教授、陳秀丹 醫師、許毓仁 委員

五、與談人:馬西屏 副校長、曾銘宗 總召、楊志良 教授

六、貴賓致詞:紀政 女士

七、討論事項:

江盛 醫師:

1. 臨終抉擇有六項,目前病人自主法主打的有四項,並不包含安樂死與醫生協助死亡等兩項

2. 台灣的安寧照護來自英國,但英國的安寧照護是在外面的機構,而台灣則是在醫學中心,消耗寶貴的醫療資源與人力

3. 安樂死常遇上醫療倫理與生命權的衝突,合法化過程緩慢。但其他概念如墮胎等亦然,會隨著時間而變化而變得可探討或可接受

4. 台灣的檢察部門沒有對傅達仁的家屬在瑞士協助自殺進行起訴,可能代表台灣的社會與司法風氣也正在改變中

葉金川 教授:

1. 尊嚴和生命權的討論,孰高孰低間的衝突往往會導致法律制定上的拉扯

2. 善終是對生命尊嚴與與死亡過程的最高期盼,已是社會主流價值

3. 目前通過的病人自主法,在改善醫病關係上有很大的進步。且病人自主法並未提及安樂死,係尊重病人選擇醫療或不醫療的權利

4. 執行面上要盡力做好醫療照顧,要有專業的團隊與評估。病人自主法並非放著讓其死亡,而是在其選擇救或不救後都有人道與科學的方案

陳秀丹 醫師:

1. 台灣臨終前醫療行為過度,加護病房密度世界第一,家屬不忍心、或有其他考量使醫師必須對行使病人更痛苦的方式。而台灣大多數醫師也不願、或不敢執行移除維生設備的行為

2. 目前社會風氣推行安樂死困難,修改病人自主權利法較可行且有時效性

3. 目前預立醫療決策的程序太過麻煩、符合臨床條件太嚴苛、且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還要收費,這些都應在法規上都應該做修正

4. 政府從小開始要給予國民良好的生命教育。要使不管對家人或醫師而言,移除維持生命設備其實是負責任而非謀殺的行為

許毓仁 委員:

1. 病人自主權利法的通過與實行,對於病人在臨終選擇上亦有不完備的地方。故推動「尊嚴善終法案」以保障病人的自主權與人性尊嚴

2. 尊嚴善終主要探討醫師協助自殺、與自願積極安樂死等的病人權利,為病人自主權利法所未完善的部分

3. 尊嚴善終法案未強制要求醫師協助病人自殺。病人擁有的是請求善終權,為請求權;醫師若不願執行可拒絕,且不須負任何責任

4. 實際流程將需要病人三次申請、並付最終審查,過程中若病人有覺得不妥或有反悔的地方,可隨時中止且不需負任何責任

5. 政府應成立尊嚴善終委員會,以統籌、檢視與審查尊嚴善終的案件

三位主持人、三位與談人、和在場的貴賓人等均支持本日座談會的理念,並追憶傅達仁先生的風骨與對台灣社會進步所做的努力。其中,曾銘宗總召表示國民黨支持許毓仁委員所提的尊嚴善終法案。現場亦有法律背景與會者回應弱勢實為流動的概念,保障病人老人善終的權益亦是在保障自己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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